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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时间:2023-12-29 22:11 浏览: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报到,1月18日至20日召开,会期3天半。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建水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水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建水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它。
  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