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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时间:2022-06-11 14:51 浏览:

  6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伟率检查组对我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莲、蒋正伟、副县长沈也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并座谈。


检查组到小巷人家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到玉皇阁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到南城门片区进行实地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小巷人家、玉皇阁、永宁居、南城门片区等古城区,对古城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情况,《条例》的宣传,《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不适用情况和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的意见建议等进行调研。座谈会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并就如何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古城的保护管理力度进行交流发言。

  杨建伟要求,要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文化遗产的浓厚氛围;要加快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体系,进一步明确保护区和建设区范围,围绕业态布局推进古城保护、基础设施更新和优化升级;要加快片区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建筑、古街、古村进行全力保护、恢复和展示;要尽快理顺古城保护的体制机制,构建一个权责清晰、管理优先、执法规范、高效合理的管理体系。有关部门要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科学规范、稳步推进、传承保护及综合利用的原则,在整体保护的基础上注重全局性、系统性、持续性,以《条例》的贯彻实施抓好古城保护各项工作。

通讯员 李金琳 杨景喻
审 核 王 梅 李 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