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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钟红荘等十四位同志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2-06-21 19:14 浏览:

(2022年5月25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经2022年5月25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钟红荘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赵  刚  为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文建富  为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普朝金  为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肖志刚  为建水县司法局局长;
  杨  力  为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  勇  为建水县水务局局长;
  李绍才  为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一娇  为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二、同意接受
  赵  雄  辞去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尹  崎  辞去建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志刚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一娇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三、决定免去
  文建富  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赵建国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  志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邹伟文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